公务员复检乙肝病毒携带者,一般是指没有与公共水准进行通报的专项机构,复检时可以查询、收集、登记、复查等流程,具体需要挂传染病院管理的门诊或者是传染科。
1、查询:可以对公务员进行初步体检,如是否有肝炎、肝硬化等病史,以及是否曾经有过献血、捐精的行为。如果公务员没有进行任何防护,或者是没有与传染病院的医生、护士进行通告知,此时可以要求公务员进行报告,并进行必要的进一步检查;
2、收集、登记:公务员复检时,可以先收集病史,如是否有不正规输血、献血史,以及是否有偿献血的行为,还可以进行一次系统化的肝功能检查,包括乙肝表面抗原、乙肝表面抗体、乙肝e抗原等项目,进行综合分析;
3、复查:复查时可以先进行乙肝五项的检查,包括乙肝表面抗原、乙肝表面抗体、乙肝e抗原等项目,如果发现有阳性指标,可以进一步进行乙肝病毒DNA的检查,明确是否有传染性,必要时可以进行肝功能检查,以明确肝脏功能;
4、其他方面:如果公务员复检乙肝病毒携带者,同时需要进行其他的传染病防控措施,如在公务员入场前,可以进行疾病的预防性疫苗注射,可以有效避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。
目前已经没有因为公务员传染病而禁止查询的项目,如果公务员需要查询乙肝病毒携带者,可以要求传染病院管理的医生进行填写,并进行有效的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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