磁县乙肝病毒携带者,指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,孕妇属于高危人群。但并非所有孕妇都会有乙肝病毒,乙肝病毒携带者孕妇分为两种情况,一种是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,另一种是乙肝病毒急性携带者。
一、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:
1、孕妇血清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,说明已经感染乙肝病毒,病毒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,造成宫内感染,胎儿出生后应立即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进行预防;
2、乙肝病毒急性携带者:即第一次发现感染乙肝病毒,但此时没有任何临床症状和肝功能异常,转氨酶也正常,肝组织学检查无明显异常,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。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,但应定期复查肝功能和乙肝病毒指标。
二、乙肝病毒急性携带者:
1、孕妇血清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,说明已经感染乙肝病毒,病毒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,造成宫内感染,胎儿出生后应立即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进行预防;
2、孕妇没有任何临床症状和肝功能异常,说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传染性并不强,但建议定期复查肝功能和乙肝病毒载量,如果时间过长,可能会发展为慢性乙型肝炎,需要进行抗病毒和保肝治疗;
3、如果孕妇出现乏力、食欲下降、肝区不适等症状,应进一步检查肝功能、乙肝病毒DNA、肝脏B超等,如果确诊为慢性乙型肝炎,应遵医嘱进行抗病毒治疗,主要是替诺福韦、恩替卡韦等,治疗期间应避免母乳喂养。
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孕妇,除需要注意预防传染给新生儿外,还要注意避免体液接触,如避免与他人共用牙刷、刮脸刀、剃须刀等,以免导致新生儿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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