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大乙肝即乙型肝炎,是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肝脏慢性疾病,属于传染病。乙型肝炎患者就业歧视案其目的是通过向患者传递个人信息,如身份证、疾病证明等,使患者能够在社会上正常就业、正常结婚、正常就业。
1、身份证:患有乙型肝炎的患者本身不可以正常就业,而且由于疾病会导致肝脏功能出现损伤,部分患者会出现黄疸、肝功能异常等,导致体力、精力及社会交往能力下降,所以患者就业困难,需要进行适当休息,待乙型肝炎病情好转后,再去办理就业;
2、疾病证明:患有乙型肝炎的患者需要做疾病的相关检查,如果在就业场上发现患者有肝炎相关的诊断,如肝功能、乙肝两对半等,则需要进一步向患者本人说明疾病,以便进行疾病的判断,判断患者是否可以正常就业;
3、其他:如果患者的检查结果表示肝功能正常,并且肝脏B超也没有发现肝脏炎性肿大的情况,同时患者没有黄疸、腹水、肝性脑病等肝衰竭的表现,医生认为患者的疾病处于稳定期,可以正常就业。
乙型肝炎患者就业没有特殊限制,部分患者认为疾病会影响自身的生活、工作等,也可以考虑就业。建议患有乙型肝炎的患者定期去往医院的感染科进行复查,如肝功能、肝脏B超等,以明确疾病的发展情况,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,以促进疾病的康复。
39健康网(www.39.net)专稿,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