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乙肝在临床上称为乙型肝炎,能否就业需根据有无传染性而定。乙型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肝脏慢性疾病,可通过母婴、血液、性接触等方式传播,主要表现为乏力、厌食、尿色加深、肝区疼痛等症状。
1、无传染性:如果患者不存在传染性疾病,即使病情发展至肝炎活动期,也可以考取驾照、从事服务行业等,但不宜就业,以免增加疾病负担;
2、有传染性:如果患者处于乙型肝炎活动期,存在传染性,则不宜就业,否则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乙型肝炎病毒,可能会导致疾病的传播,如通过血液传播的乙型肝炎,可能会通过性接触传播给性伴侣,或导致疾病的传播,如通过母婴传播的乙型肝炎,可能会导致婴儿的感染,建议患者待临床症状消失,肝功能恢复正常后,再考虑就业;
3、无症状:部分患者处于乙型肝炎活动期,但无任何临床症状,肝功能、肝彩超等均正常,肝脏硬度值尚属正常,此时可以考取驾照、从事服务行业,但不宜就业,以免增加疾病负担;
4、其他:如果患者处于乙型肝炎活动期,但已经出现了相关不适症状,如乏力、厌食、尿色加深、肝区疼痛等,则不能就业,需先进行治疗,待症状消失后再考虑就业。
因此,有乙型肝炎能否就业需进一步根据患者的病情判断,建议患者及时到肝病科就诊,进行血常规、肝功能等检查,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。此外,虽然乙型肝炎具有一定的传染性,但多数患者预后良好,一般可达到临床治愈,在治愈后可以正常就业。
39健康网(www.39.net)专稿,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。